“我为南部写首诗”主题诗歌创作全国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宣传南部县经济文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果,利用文学形式讲好南部故事,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打造文学精品力作,拟举办“我为南部写首诗”主题诗歌创作全国征稿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南部县委宣传部、南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充市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四川诗歌》杂志社、南部县文化馆、南部县作家协会、南部县文化和旅游协会。
二、征文对象
全国所有作家、诗人及文学爱好者。
三、征文要求
(一)作品以南部县人文历史、山水风光、风土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为主题。
(二)作品内容健康积极,紧扣主题,注重文学品位,情感真挚、语言清新,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
(三)作品体裁限定为诗歌(现代诗)。
(四)每位参赛作者只能投一次稿件,不能重复投稿。作品(含组诗)不超过50行,字数不超过1500字。作品后附上100字以内作者个人简介、联系电话、详细通信地址等。
四、征文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所有应征作品一律提供作品电子文档,并注明“我为南部写首诗”征文字样,投稿邮箱:550184159@qq.com。联系人:王蓉芳 联系电话:17790508373。
五、奖项说明
(一)本次征文投稿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著名作家、诗人、编辑对作品进行初选、初评,然后对入选终评的作品隐名编号,实行线上审读打分,以实得分从高到低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二)对荣获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各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一份。
(三)荣获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将优先推荐到《西南作家》《四川日报》《四川诗歌》《南充日报》《南充文学》发表。《升钟湖》杂志将编发获奖作品专号。
(四)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颁奖典礼、获奖作品朗诵会及文学创作相关活动。
六、版权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个人原创,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或改编。如有涉及侵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不承担因侵权引起的一切责任。
(二)参赛者将作品提交后,即被视为允许主办方及承办方在各平台及合作推广渠道上使用和推荐该作品,主办方及承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宣传权和使用权,在报刊、杂志、画册、宣传、网络等使用将不再另付稿酬。
七、创作素材
在各网络直接搜索参阅南部相关文字材料、音像视频。